中央财政8项措施支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
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成果,促进国有林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制定的《关于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重庆市国有林场实际,制订本试点方案。
一、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一)国有林场概况
重庆市现有国有林场75个,933个管护站点,分布于38个区县,均属区县管理的生态公益型林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职工人数为6808人,其中,离退休人员3462人,占总人数的50.9%;在职职工3346人,占总人数的49.1%。经营面积615万亩。国有林场公益林面积54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416万亩、地方公益林130万亩。森林覆盖率91.7%,森林蓄积2100万立方米。
(二)国有林场改革取得的成效
2005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5‟43号),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在全国率先启动国有林场改革。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取得明显效果。一是管理体制基本理顺。由100个国有林场整合为75个林场,全部定性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明确了事业编制。二是基础设施得到一定改善。国家和市财政投入5亿多元改善林场的基础设施,基本完成了林场场部、管护站等改造。三是职工社会保障得到落实。林场在职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1100%,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工作正逐步推进;离退休人员也全部进入社保。
但由于多种原因,重庆市国有林场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政策支持不到位等问题,造成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历史遗留债务负担沉重,森林资源监测、管护手段落后,职工文化程度低老龄化严重,因此,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已刻不容缓,非常必要。
(三)国有林场改革总体思路、改革范围及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分类经营、科学发展”的方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有效保护和利用林业资源,促进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
(二)改革范围。全市75个国有林场。
(三)改革目标。三年内完成国有林场改革,通过改革,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全面理顺,运行机制逐步规范,民生保障不断完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历史债务妥善解决,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国有林场改革发展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管理体制
1.进一步强化国有林场公益属性。我市地处长江上游,三峡库区的腹心,生态区位非常重要,国有林场公益林面积占林地面积的90%,2000年国有林场已全部纳入天保工程实施区。国有林场主要任务和职责是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开展科学试验和推广先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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