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工作的思考
一、江左农村住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
(一)基本情况。据2009年底的调查显示,江左市有农村人口399071人、123650户,要求改造的农户有33479户,约占总户数的27%。2007-2008年完成农房改造1476户;2009年完成农村住房改造2300户,其中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300户。2010年1-10月,江左市实施农村住房改造4269户,其中在建2581户,完成1688户;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在建257户,完成193户;土地复垦在建2162亩,完成37亩。
(二)做法与经验
一是创新改造模式。立足山区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农民意愿,采取三种改造模式:“二合一”模式。以宅基地换城镇公寓式住房与以承包地换城镇社保同步推进、一步到位。重点在洋安新城、洋溪新城、桥东城市客厅综合体等城市化重点推进区域和杭黄高铁、临金高速等大项目带动区域实施。江左市计划市实施1574户,其中2010年301户。“二选一”模式。以宅基地换城镇公寓式住房与以承包地换城镇社保任选其
一、分步推进。主要是鼓励农户自愿永久放弃宅基地,到城镇、中心村选购商品房或农民公寓。江左市计划实施4374户,其中2010年1407户。“民助公建”模式。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由农民自主改造、修缮、建设住房,政府配套建设基础设施或给予资金补助。江左市计划实施8940户,其中2010年2621户。同时,注重规划引领。坚持“县域统筹规划,优化空间结构”,把交通地理区位条件优越的地块优先用于农村住房改造安置,注重调动群众积极性,促进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城镇和中心村确定落实51个农房改造集中安置点,总面积达3269亩,可安置13600余户。
二是强化政策激励。坚持政策引导、自主选择、农民受益,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农民集聚加快农村住房改造的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激励政策。对各类实行农村住房改造的农房按不同类别进行1-8万元的奖励,并每户补助3000元用于支付贷款利息;对符合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杭州市下山移民的对象仍给予相应的政策补助。同时将复垦政策与农村住房改造政策捆绑,对农户拆除旧房实施建设用地复垦的,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农村宅基地整理项目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亩3.5万元提高到8万元,整村整理项目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亩6万元提高到12万元,建设用地复垦获得指标按60%比例奖励给乡镇(街道),并允许跨乡镇有偿调剂使用。另外,各乡镇(街道)制订了农村住房改造配套政策,给予农户一定的奖励。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到位。建立了由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的加快农村住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咨询、办证服务和稽查维稳三个组,建立了市领导及成员单位联系乡镇(街道)农村住房改造的工作机制。责任到位。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农村住房改造目标责任书,并列入市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规范到位。鼓励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借鉴外地经验,成立农房改造公司,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市指导、镇主体、村实施、户自愿”的工作机制,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以村为项目实施管理单元,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制度到位。建立了农村住房改造联席会议制、推进例会制、专项考核制、进度通报制和信息报送制“五项制度”,定期开展督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工作例会、推进会、现场会、汇报会,实行“一月一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农村住房改造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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