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扶贫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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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扶贫开发是在20年改革开放进程中逐步明确和强化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已历经三十余载的春秋,从最初的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目标到现在的第二个十年农村扶贫开发刚要(2011~2020)的实施阶段,这三十年来,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引以为傲的辉煌成就。如今,我们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2020年同贫困地区群众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这必然也是我们**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最大目标,在这一目标下,我们还任重道艰,也倍感压力。
一、对扶贫开发工作历史沿革的认识和理解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我国农村扶贫工作登上了历史舞台。首先是土地经营制度的变革,即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取代了人民公社的集体制度,这一变革极大的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热情,也使得农村的贫困现象得到大幅度缓解。
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国务院成立了“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以及“国务院扶贫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国扶贫工作,并对扶贫工作加之规范化和制度化。此刻,扶贫开发工作正式纳入政府职能范畴,成为政府的常态化工作。
自1994年始,扶贫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颁布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力争用七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国农村8000万人口的温饱问题。直至进入21世纪后,贫困人口已减少为3000万左右,相对贫困现象逐步显现,国务院颁布了第一个中国农村扶贫纲要,至此,我国扶贫开发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2011年至今,国家开始了第二个扶贫纲要实施时期,呈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鲜明特点。“精准扶贫”这一指导思想是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的。强调扶贫工作三件事要做实,发展生产要实事求是,要有基本公共保障,下一代要接受教育。习近平同志对扶贫工作创造性的提出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推动了扶贫实践创新的不断深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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