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和依法治教通知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近年来,山东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平安山东”、“文明山东”建设,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探索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方法,有效地提高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经过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省教育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广大教师、学生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科学执法蔚然成风,依法治校工作得到落实,“平安校园”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有力地保障了全省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其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领导部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多年来,山东省教育系统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统一安排部署。2001年,制定印发了《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明确了教育系统“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普法工作列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普遍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教育局“一把手”挂帅,党、政、工、妇、团、普法办等机构负责人组成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和检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上下联动、多方配合、协调运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地普遍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和考核范围,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涌现出了一大批教育普法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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