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岔平安校园创建责任书
第五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责任书
为落实绥化市教育局“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安排,贯彻落实绥棱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依据《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开展安全文明教育活动,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创建平安校园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学校所有领导、教师、员工。
二、责任内容:
(一)代班领导、值日教师安全工作责任:
1.代班领导、值日教师要按时到校(时间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时间,早提前1小时,晚拖后0.5小时,随作息时间调整而变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漏岗、不擅离职守。与值宿教师交接好班。
2.代班领导,做好教师签到工作,如有教师没到的,一定要确认好,然后交到副校长室。值日教师,做好乘坐送子车学生的签到,没签到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3.认真负责,守时守岗,做好校园巡视,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游戏、危险性活动;做好教师签到、值宿、看护、师生安全等工作。事故发生时值日教师或代班领导如果缺岗,追究安全责任。
4.早到校和晚放学后必须对校园内、教学楼内、学生宿舍各进行一次检查,上午、下午如无特殊情况也要各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犯罪分子或险情要奋力捉拿和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或相关部门汇报,严重的立即报警。
5.中午学生放学时,值日教师提前5分钟一人到门口组织学生出校门纪律,一人到食堂组织学生午餐纪律。放晚学时,都到门口组织学生纪律,并看护没来接的学生,如果到下班时间学生还没有接走,还要坚持到家长来接,然后才能下班。
6.值日教师周一至周五,分上下午一人在一楼收发室坐班,有课的自行串好,确保一楼中厅、楼门口的学生出入安全,对外来人要严格询问,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周
六、周日(按正常作息时间)必有一人在班级(两人中有班主任班级教师的班级)看护住宿学生。
7.值日教师要认真做好《校务日志》的记录。
8.代班领导、值日教师在代班、值日期间,因病或有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可以与同事互相串班(不能让校外人员顶替),否则按漏岗处理。出现一切事故,或造成损失,后果自己负责。
(二)班主任工作安全责任:
1.班主任对班内学生的安全事故负管理责任。班主任必须利用各种机会向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消防、游泳、防盗、防骗、防拐的教育和自救互救常识教育;负责班内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尤其对校园追逐、走廊奔跑、不按序上下楼梯、攀爬栏杆、乱动电源开关、开关门窗、违规搭乘摩的、玩不正当游戏、玩电子游戏等危险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
2.正副班主任每天到校必须清点班级人数,学生缺席不明原因的,及时与家长沟通;每天上早课的班主任要对学生是否带有危险物品进行检查,也可学生互检,教师督察。
3.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出校门,特别是中午不回家的学生,教育他们也不能出校门,有事必找班主任(或看护教师)开请假条,外出时把假条交到门卫。出现事故,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4.中午在校用餐的学生,班主任要选出本班的组长一名,负责清点本班在校人数,排队到食堂就餐,组织学生在班级用专用作业本完成老师留的作业(正副班主任负责每天中午给在校学生留作业),组织学生的纪律。如有就餐学生没回班级,组长应马上报告给值日教师,做及时处理。每天班主任都要及时了解在校用餐学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班主任没有安排组长或作业,因此而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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