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河长制八月工作例会上的讲话
附件1
某某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县“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区、市河长办的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现根据某某县关于深入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级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县河长办(县水利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县委组织部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季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4。当季考核扣分点在下一季度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
(五)“河长”工作日志记录情况,每月河长日记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五、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参照《某某县河道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问责其履职不力的责任。
附件2
某某县河长责任制度
(一)县级“河长”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定期开展挂钩联系河段的巡查,并负责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推动各项治理工程、工作落实;
3、协调解决跨乡镇河道(段)“河长制”工作;
4、负责乡镇级“河长”考核工作;
5、定期向市级河长书面上报挂钩联系河段的“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自身履职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市河长办。
6.及时记录河长日记,河长要亲自手写记录,不能由他人代写。
(二)乡镇级“河长”职责
1、负责协助乡镇级河长开展本辖区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水环境治理工作;
2、落实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措施;
3、负责定期向县级“河长”上报河道治理工作进展,积极落实镇级“河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
4、负责动员沿河村民参与护河、爱河活动;
附件3某某县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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