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教体验磨练育校企合作办学新模式研究
国内外高等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比较研究
肇立春
(沈阳师范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沈阳110036)
摘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经验与做法,研究我国校企合作的现状,通过分析对比,发现差异,寻找途径,探索适合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模式,推动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高等教育校企合作比较研究
“校企合作”是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办学的成功经验之一,这种办学模式经受了历史的考验,被实践证明是一种运转灵活、优势互补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最佳模式,体现了学校和企业在文化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上的明确分工、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以及相关资源共享的原则,其实质是通过产学、产教的合作,培养出理论与实践、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并重的企业一线高级技术人才。研究发达国家校企合作发展高等教育的特点和成功经验对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尤其是促进培养合格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大有稗益。
一、发达国家“校止合作”办学的主要形式
l.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办学形式。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是这种校企合作形式的典型代表。这种校企合作形式具有如下特色:一是培养目标十分明确,而且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始终。二是无论是教师配备还是教学模式与教学内容,都体现以企业为主的要求。三是办学经费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
2.学校主导、企业支持的办学形式。英国的“三明治”教育和美国的“学工交替”教育属于这种形式。这种校企合作形式的特点,一是在培养目标上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培养适合企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二是工作训练成为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学生进行的是有薪的工作,不同于过去学校派学生到企业实习那种只能旁观不能动手的方式。四是政府强化企业在职业技术教育中的作用。五是学校在给学生安排工作时主动适应企业的需要,尽可能考虑企业的要求,使企业接受学员工作成为其训练职工和选择新职工的人力资源事业的一部分。
3.企业与学校合股的办学形式。这是发达国家扩大学校自主权以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结果。这种形式有别于其他校企合作办学形式之处在于:一是学校不再隶属地方教育当局,而成为自主办学、独立经营的实体。二是校企合作成为内部事务,不再停留在提供实习场所,接受学生工作等层面上,而是深入到学校管理与发展的各个方面,真正建立起学校与企业互惠互利、荣辱与共的关系。三是学校实行董事会制,基本上按照企业运转模式来运作学校发展。
4.企业独立创办学校。这是一种完全由企业掌控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生培养过程的方式。其特点:一是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创办与企业生产、经营基本一致的职业技术学校,主要培养企业需要的各类人才。二是学校是企业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教学过程和学生参加工作的过程融为一体。三是学生进校时同时具有了学校学生和企业徒工的身份,毕业后在企业工作。例如举世闻名的奔驰公司在国内设有多所职业学校,所招学员毕业考试合格才能在企业当专业工人,不合格者可再学习一次。还不合格者则予辞退。
二、发达国家“校止合作”办学的重要经验
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笔者认为其主要经验在于:
l.坚持立法保障,以法律保障校企合作的顺利完成。美国1962年就制定了《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方向;法国1984年颁布《高教指导法案》,把高等教育更广泛地向企业开放视为一条重要原则。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较早的德国,先后制定了《职业教育法》、《高职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规。所有的这些法律措施,都从根本上保证了各国“校企合作”得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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