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黄村秸杆禁烧禁抛工作汇报
公共管理案例
1、案例标题。秸秆禁烧何去何从。
2、案例标属案例摘要
被誉为全国首部省级“秸秆法规”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省级首部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和促进综合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决定》实施一年以来,各地执行情况不一,群众反映也有冷有热,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叫好不叫座的情况。
适用对象
3、案例正文(1500字左右)引言
我省是农业大省,随着农村能源使用多样化、农民住房草改瓦和大型牲畜饲养量的下降,农作物秸秆剩余日渐增多,秸秆露天焚烧或者随意丢弃现象越来越严重,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既威胁航空和道路交通等公共安全,又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为了加快推进我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江苏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并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正文材料一: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规定:(摘录)
第一条:到2012年底,基本建立秸秆收集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化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第四条。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到2012年底,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须占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
第七条。省财政应当将秸秆还田、打捆、青贮等机具纳入农业机械购臵补贴范围,并对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给予补贴。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下列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
(一)南京市的行政区域,其他设区的市的城市建成区周围三十公里范围内,以及不设区的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建成区周围五公里范围内;
(二)机场周边二十公里范围内;
(三)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五公里范围内;
(四)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划定的其他区域。
材料二:秸秆禁烧,江苏扬州抢出6个蓝天
政府年年禁,农民年年烧,季节性秸秆焚烧似乎是难以解决的恶性循环命题。然而,今年夏收,秸秆禁烧20多天来,江苏扬州还没有发现一处连片火海,至多只是零星的野火,全市着火点不足百起。
目前,夏收已进入扫尾阶段,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数据表明,从5月25日至6月13日,市区空气质量全是“良好”;14日为“轻度污染”;15日、16日为“轻微污染”;而6月17日、18日为“良”。今年夏收期间空气质量,同比要“新鲜”得多:在秸秆禁烧最紧张阶段,居然还能比去年多出6天优良空气。
今年江都未发现火点
一行人沿途走访仙女、大桥、吴桥、丁沟等多个乡镇,并未发现任何焚烧点。近大半农作物被收割完毕,不少农田已经新种上了水稻。
大桥镇一石姓村民是安徽人,在当地承包了近50亩田地。他告诉记者,今年没有任何人焚烧秸秆。“秸秆还田对土壤还有好处。”石大爷说,他们组里还要求农户将秸秆粉碎,将田里的水位放低点;农民插秧结束后,再往田里放水,这样防止秸秆浮在水面上,影响插秧。
同是大桥镇的其他几位村民说,尽管每亩收割费大约50至60元,增加了成本,但他们还是积极响应“秸秆还田”的号召;再说,政府还有补贴呢。全量还田,收割机又成了粉碎机
农民都知道焚烧秸秆不好,但也是出于无奈。往年主要是收割机、旋耕机留下的隐患,不能切碎秸秆、充分埋茬。市农林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秸秆机械化还田,是秸秆禁烧的主出路。“让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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