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起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参与对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的监督和评议机制,根据省、市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09〕15号)和《攀枝花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09—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攀纠办〔2009〕12号)和《攀枝花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攀纠办〔2011〕2号),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个倾力打造”和我局“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倾力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
第三条工作目标
针对医疗卫生服务中群众仍感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等方面的问题,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良好的医疗卫生秩序,全力推进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第四条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卫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包括履职、服务、廉政、公开、效率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评议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评议的重点是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机关效能、文明作风等方面,通过“十查十看十纠”,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大力推进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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