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旗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区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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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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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7日)
余显强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绩,表彰为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促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努力的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区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全区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增强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开创了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一)民族工作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撤市设区后,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民族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区直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民族工作格局。2006年,区委、区政府出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发„2006‟19号),在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方面提出了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加大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新阶段扶贫、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等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的支持,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措施,多渠道增加对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在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人畜饮水解困等相关专项资金以及优惠贷款的安排上,加大了向民族地区倾斜力度。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市政府组织开展的“一法两规定”专项执法检查和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大检查,促进了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和落实,民族工作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认真贯彻执行扶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大力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烤烟、经果林等经济作物得到大面积推广,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加大对民族乡镇、民族村寨基础设施的投入,近几年,全区民族乡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60%以上,“农村饮水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通乡油路”、“通村公路”等工程顺利实施,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进步,按时完成民族地区“两基”攻坚任务,认真落实“两免-补”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保政策全面覆盖;民族民间文化得到较好传承保护,在全国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我区运动员荣获一等奖,实现了我区运动员在全国民运会上金牌零的突破。
(三)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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