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夏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县夏季防火安全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夏季防火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巩固冬季防火期间火灾隐患整治成效,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社会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全县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夏防工作取得实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夏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及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夏防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王军大队长兼任。
三、时间安排
全县夏季防火期从2016年5月20日开始,至2016年8月31日结束。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夏防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并适时开展夏防督察督办工作。夏防期间,各乡镇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解决夏防工作重大问题的责任,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本地夏季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各行业、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工作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和措施。各乡镇、社区要周密制定预防大风天连营火灾、防火检查、消防宣传、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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