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法机制研究[五篇范例]
创新方法规范程序
不断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
近几年来,市中院党组着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完善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机制。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中层正职8名,中层副职9名,晋升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25名。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强调人员适岗、不定岗竞争,增强竞争上岗和选任工作活力,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己成为中院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途径。
一、找准定位,努力促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规范中院党组始终将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环节,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问题、难点问题以及干部关注的热点问题,坚定不移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市中级法院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实施办法》、《市中级法院中层干部竞争实施方案》、《市中级法院晋升审判员实施办法》、《市中级法院干部交流实施办法》、《市中级法院晋升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报告实施办法》等干部工作规范性文件,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原则和方法、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优化了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的程序。
二、择优选定,努力提升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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