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马站中心小学2015年创建省级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1﹞15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培训会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缩小城乡、校际间差距,实现全村适龄孩子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发展为目标,合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努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均衡发展;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配置,规范办学行为,缩小城乡、校际间办学差距,创设和谐公平的教育环境,使学生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协调、健康、均衡发展,确保顺利通过市、省、国家的评估和认定。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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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步骤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创建工作遵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7月20日—8月5日)
1.组织学习《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及《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指标及标准(修订稿)》,制定实施方案。
2.摸底测算。依据2014年度全县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和《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指标及标准(修订稿)》,逐条分析我校基本现状,对学校务教育校际均衡差异系数进行测评。
3.列出重点、难点提请领导研究,拟定“未达标”指标的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8月6日—8月31日)1.根据我校基本情况,形成请示汇报材料,提交中心校党委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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