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工作总结58号
资雁小卫〔201*〕58号签发人:刘陆军
资阳市雁江区小院中心卫生院二一一年殡葬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雁江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201*年我院殡葬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文件精神,按照卫生局和相关部门管理工作要求,现将本年度殡葬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院发动
1、医院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殡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由支部书记、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和管理领导小组。年初制定了规划,并与各科室签订了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应工作职责,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管理,专人负责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资阳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门诊部由唐远智负责、住院部由张立、兰新琼负责,职工及其家属由办公室罗海福负责,确保了就医死亡患者、职工及其家属无一例死亡后外运土葬发生。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加强与社区居委会、镇民政办的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医院若发现就医患者、职工及其家属死亡后外运土葬一例,扣相应科组及负责人每人100元,年终考评不能评为优秀,如果职工死亡后未进行火化,扣发安葬费和困难补助,兑现奖惩,保证殡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存在的问题1、许多人都知道在医院死亡必须到殡仪馆火化,得知病员即将死亡的消息后,家属立即为病员办理出院手续,医院也没有办法制止。
2、部分病员家属根本就不理解医护人员,认为医护人员上报殡仪馆后可能要给医护人员的奖励。
3、医院目前为建立病危病员追踪调查制度,即将死亡的病员被家属要求出院,医院没有办法制止。
五、下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与居委会、村社领导联系,充分提高认识,积极宣传上级有关殡葬改革的各项政策。
2、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办的联系,防止死亡后土葬行为发生,确保火化率达100%。
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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