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森林防火责任状(学校)
屿头乡201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的有关规定,以及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结合屿头乡的实际情况,特订立2017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如下:
一、责任期限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责任目标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三、措施要求
(未完,全文共832字,当前显示2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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