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第九期
齐齐哈尔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9月2日
在全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长会议上的发言
市局副局长张忠明(2011年8月23日)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局工作会议精神,带领分管战线同志认真学习了会议下发的2个讲话、18典型经验材料及4个指导性意见,掌握下步工作重点,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经验,改进不足。现就所分管战线重点工作强调如下:
一、落实意见,推进欠税清缴工作
今年是我局欠税核查收尾的最后一年,截止6月末,自查有问题企业34户,应征欠税额208万元,已入库税额145万元,入库滞纳金2万元,自查欠税回收率为70.02%;应核查607户,已核查167户,占应核查户的27.51%,核查发现有问题企业11户,应征欠税额1.5万元,已入库税款1.4万元,入库滞纳金0.7万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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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罚款0.2万元,核查欠税回收率为94.01%。按照省局征收管理处《进一步加强清缴欠税工作的意见》对比,结合省局重点抽查组反馈的问题,我局在欠税清缴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存在核查不认真、走过场、应付了事的问题。如有的欠税核查表字迹与企业自查表字迹相同,数据一致,不排除纳税人代为填写的可能;有的核查人员简单翻翻账,查出点问题即草率收兵,大的问题往往被忽略。
二是核查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如建筑公司预提材料费未合并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三是对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不到位,税收流失较为严重。如有的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账簿核算资料齐全,应当实行查账征收,而主管地税机关却对其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所得税,造成少缴税款。
四是一些地方在税收征管上存在普遍性政策执行偏差。有的对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未按规定扣缴资源税;有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税普遍未核查。
五是关停、走逃、注销户认定存在一定的问题。“非正常户认定书”和“关停、破产、空壳、走逃企业认定表”填写不规范,有的只有认定书而没有认定表,项目填写不全,经办人员、审批人员、领导没有签字,审批日期没有填列。在注销户审批方面,存在注销户没有经过检查环节就给予审批的现象,也有审批资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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