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 策效果做简要的政策评价
1、对北京市1993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实施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效果做简要的政策评价。
答。1993年北京市人大常委和八个城区近郊区人大,政府对八万多市民的调查统计,赞成禁放的占84.6%,反对的占13,2%,持保留态度的占2,2%。调查统计说明大部分市民支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府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性法规是十分必要的,立法的条件已经成熟,市政府即将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是体现了广大市民的愿望和要求,是可行的。1993年10月,在经过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北京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该《规定》的制定过程体现了群众路线的原则。
一、从效益角度看
确定了政策执行的目标和讲究了效益原则。据北京市有关部门统计,北京“禁放”第二年除夕夜11点50分至次日0点30分,没有发现一个燃放烟花爆竹者,119火警没有接报一起烟花爆竹所致的火灾,从而节约了1000万资金,使千家万户得到了安宁,也消除了潜在的痛苦。
二、从效率的角度看
禁放的过程中,有大量的相关政策在执行。比如严禁烟花爆竹进入北京市区,收回所有烟花爆竹的销售许可证。以及动员和组织了80余万群众直接参与禁放工作。在禁放政策中每年除夕夜参加禁放工作的公安、安检、治安力量达13万人次。这样导致每年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保障禁放政策的实施。
三、从充足性的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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