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操作办法的指导意见
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实施方案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土地整理复垦的文件精神,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这一主题,创新体制和机制,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引导、聚合各类涉农资金,推动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达到增加耕地规模、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在严守耕地红线的同时,积极破解新农村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等用地难题,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依据我镇土地整理复垦专项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规划,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为重点,集中整合资金,建成一大批成规模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二)按照国土资源部相关的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实行”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通过土地整理复垦,确保我镇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为“扩内需、保增长”,开拓农村市场提供重要保障。
三、实施步骤
旧村复垦项目按照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项目立项。第二阶段:项目实施。第三阶段:项目验收。
第一阶段。项目立项阶段(2013年8月底前)。主要是制定旧村复垦实施方案,结合下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指标,选择符合一定条件的村确定旧村庄整治的地块。对拆旧建新和安置补偿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同意,签定了拆迁退宅安置协议书。对项目方案进行规化设计,上报省国厅新增土地增减挂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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