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名义务监督员长效制度
威党办发„2011‟号
中共威宁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县整脏治乱千人义务监督奖惩长效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威宁县整脏治乱千人义务监督奖惩长效制度》经县委、政府相关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1年11月日主题词:整脏治乱
义务监督奖惩制度通知
中共威宁县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印发
共印200份
威宁县整脏治乱千人义务监督奖惩长效制度
为规范整治创建义务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建立义务监督长效机制,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社会监督,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创建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我县整体形象,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思路,努力构建和谐威宁,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为实现威宁经济社会“大发展、大繁荣、大跨越”营造良好环境。通过加强对义务监督员的激励和管理,能够更好地规范义务监督员的监督行为,提高义务监督员监督实效,确保整治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工作原则
(一)整治创建工作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条块结合的原则。
(二)义务监督员的聘用坚持自愿参与,热情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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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三)义务监督员监督工作坚持部门引导和指导,相互监督,持之以恒的原则。
(四)义务监督员接受调查和举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义务监督员的选聘和管理
(一)义务监督员总数确定为1000名,由创建办(整治办)和草海镇从县直机关干部职工、街道居民、城郊居民中选聘,发给聘书,登记造册。
(未完,全文共2322字,当前显示6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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