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保险,整合移交方案
xxx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
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的顺利推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积极稳妥、密切配合、平稳交接、有序进行”的工作要求,实现管理职能、机构人员、基金、资产、债权债务、信息等工作的平稳划转和整体移交,确保移交期间工作不断、队伍不乱。
二、移交步骤
(一)经办机构和人员移交。将区卫计局管理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及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整体划转至由区人社局管理的医保局,保证队伍的整体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二)职能和业务移交。将新农合的经办和管理职能移交至区医保局。
(三)资产移交。对所移交的办公设备等各类资产,新农合要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登记造册,向区医保局完整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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