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
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现就我市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创新作为深圳未来发展的主导战略,努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一)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是深圳城市发展战略的历史抉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把握全局、放眼世界、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创新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圳发展的生命线和灵魂,把深圳建设成为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创新型城市,是深圳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新之路的探索和实践,实现了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大发展。现在,深圳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战略转型期,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以及土地、资源、环境、人口“四个难以为继”的制约,必须不失时机地把创新从科技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大大增强城市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塑造自主创新的城市之魂,这是深圳从国家战略和城市兴衰高度出发作出的必然选择。
(二)全面把握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深刻内涵。深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立足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势,不断夯实创新基础,增强创新活力,发展成为具有强大创新动力和雄厚创新实力的城市,成为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城市,成为在某些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上具有领先优势的城市。要以提升科技自主创新为主线,全面推动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创新、企业管理创新和城市管理创新,使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力量贯穿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成为驱动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主导力量。
(三)深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条件和差距。深圳依托改革开放先行一步形成的体制优势,初步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官产学研资介紧密结合的比较完整的区域创新体系,涌现了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造就了一支富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和技术专家队伍,拥有大量技术专利和一批自主品牌,初步奠定了自主创新的优势。但是深圳距离国家创新型城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缺乏与创新型城市相适应的大学、科研院所的支撑,应用基础研究的源头创新不足;储备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载体不足;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的能力不足。
(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主要任务。必须着眼未来,扬长补短,通过增强创新源,完善创新链,加强创新交流合作,优化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全社会创新激情,实现从“深圳制造”向“深圳创造”转变,从引进技术为主向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转变,从以优惠政策为主向以营造全社会创新的体制环境和创新文化为主转变,努力造就一大批高水平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一大批高层次的创新型企业家,打造一大批在海内外有影响的创新型企业,创造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构建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产业体系。
二、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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