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实施细则
京珠北路政大队与养护联动巡查协作机制
为推进京珠北高速公路日常巡查的标准化、规范化,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保证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治,京珠北路政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路养联动巡查的目的
提高管理效率,建立路况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以“巡查及时、查看到位、描述准确”为工作方针,确保有关安全隐患、设施缺损得到尽早发现与及时处治,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二、巡查方式
分为路政巡查,养护巡查。
(一)路政巡查:
1、巡查要求:由养护部组织路政员对路面设施及病害描述等情况
进行培训,使路政员能熟悉巡查的业务内容和有关规定,并具备相应的公路养护业务管理技能及应急处治能力。
2、巡查内容。巡查时应重点检查路面状况、公路标志标线、隔离栅、护栏、里程碑、结构物等路产设施的外观情况。
3、巡查频率。每天巡查不少于两次。
4、巡查方式及要求。路政巡查应采取车辆巡查为主,步行巡查与电子巡查为辅的方式,每班巡查时不少于2人,佩戴有效执法证件,按规定统一着装,着多功能反光腰带,并加穿反光背心。在巡查过程中,巡查时速控制在60-80km/h;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将详实的巡查内容录入hs系统,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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