荻港镇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荻港镇“三资”清理与委托代理服务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繁办[201*]40号)文件精神,我镇紧紧围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以开展三资清理为抓手,以推进村事务流程化管理为主线,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按照“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步骤,有序推进。现就荻港镇三资清理与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上来,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即由镇党政办拟定《荻港镇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荻港镇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村居。同时成立荻港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农业副镇长、党委组织委员、分管民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组。
各村居同时也成立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和“三资”清理领导小组,还分别成立了“三资”清理小组和“三资”清理核实小组,两个小组人员按方案规定要求选定。
二、动员部署,强化措施
召开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暨“三资”清理工作动员培训会议,镇党政班子成员、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文书、报账员参加动员培训会议。继镇动员会后,为加大宣传力度,村村都召开了动员大会,拉横幅贴标语,村务公开栏公示文件、方案和清理组织,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并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培训。
镇纪委还组织了一个督查指导组,适时进行督查。通过召开阶段工作汇报会和业务推进会,及时掌握各村开展情况,确保了是“三资”清理的质量。
三、细化方案,全面清查
按照“三资”清理的时间要求,镇农经站拟定了“三资”清理工作日程安排表,明确了各项工作开展的时间进度,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将三资清理工作细化到天。
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安排,设立“三资”清理办公室。
(一)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确定了由镇农经站负责专项业务工作,由镇联系村的干部负责协调村里工作,由镇纪委进行督察管理,形成了镇、村两级联动。
(二)分步清查,有序推进。一是由镇农经站将各村代管账目,进行明细登记,移交各村;二是各村“三资”清理工作小组开始对本村“三资”逐笔逐项进行清理、登记;三是村核实小组对已清理登记的“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四是各村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小组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的进行全面张榜公示;五是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集体
“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同时各村还与镇“三资”委托服务代理中心签订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代理协议;六是上报清查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镇审核,经镇核定同意后,上报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镇农经站;七是清查结束后,镇组织检查验收,各村以书面形成上报“三资”清理工作总结,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在村清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对自查不彻底,清理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责成补查。核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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