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市中心医院医联体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乡镇医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
案
乡镇医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医改任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框架,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机构的网底作用,向农村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健康保障服务,根据省卫计委、省物价局、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卫基层〔xx〕15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xx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六政办〔xx〕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式服务关系”的要求,围绕健康舒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的作用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健康“守门人”的作用,促进分级诊疗就医格局的形成,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
xx年底,实现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30%,
xx年底,实现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过半,其中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
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即每人建立1份健康档案,确定1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签约对象
全县所有常住居民均为签约对象。现阶段以重点人群(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长期卧床者、65岁以上老年人及计生特别扶助对象等)和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脑中风康复期、冠心病、腰椎颈椎退行性疾病等)患者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等为重点签约对象。
原则上只与有需求的个人签约,不得以家庭为单位签约。
四、签约服务主体和方式
(一)签约主体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或全科医疗服务团队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经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资格,为签约服务的主体。
在村医缺乏资质和能力、村医数量少或无村医执业的行政村,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承担签约服务任务。
作为签约服务主体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应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村级、乡村联合、乡级家庭医生团队资格由乡镇卫生院负责,报县卫计委备案;鼓励县级以上医院的专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任务。县级专家团队由领衔医生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报县卫计委批准,纳入到医共体联系乡镇统一管理。
(二)签约内容
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和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服务能力、条件等情况,设计不同的内容和不同价格的“签约服务包”。签约服务包内容由县卫计委负责组织设计向社会公告,县发改委(物价局)负责核定签约服务个性化服务包的收费标准。
服务包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管理服务等三个方面内容。其中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基础性签约服务内容,应向所有签约居民提供。
(三)服务周期与形式
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签约对象与家庭医生签订协议的次日到次年满1年为一个服务周期,双方按照签约权责约定履约。每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量控制在1000人以内。
签约服务以有偿服务为主,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多人同时签约时应选择同一团队,以便服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五、建立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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