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发言稿
“小手拉大手,共建美好家园”家长会发言稿
各位家长:
近年来,全省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目前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总体水平仍然较低。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特色、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结合辽宁实际,大力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经过一段时期的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工作目标
继续治理农村(含国有农场)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等污染,改造房、水、路等设施,提升绿化、亮化、生态化等水平。从2014年开始,实施“百千万宜居乡村创建工程”,到2017年,全省创建100个“宜居示范乡”、1000个“宜居示范村”(美丽乡村)、10000个“宜居达标村”,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宜居乡村建设。到2020年,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
三、主要任务
(一)治理乡村环境
1开展垃圾治理。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运行体系,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
2开展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开展污水治理,原则上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并有效运行。村庄主要建设种植净水植物的氧化塘,配套分户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开展河道综合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
3开展畜禽粪便治理。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都要建设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与利用设施。加强分散家庭养殖户畜禽粪便贮存设施建设,推进畜禽粪便还田利用。
4开展秸秆治理。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鼓励秸秆能源化利用。村内柴草堆垛进院,规整垛放,不占道路。
(二)改造乡村设施
1实施农房改造。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棚户区改造,建设宜居小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消灭d级危房。开展农房抗震和节能改造。
2实施道路改造。乡镇政府所在地要完善道路网,道路全部实现硬化,排水、路灯等附属设施基本完备。实施村庄道路硬化,主要街路全部硬化并有边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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