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整顿关闭
【发布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文号】
安监总煤综〔2008〕113号【发布日期】
2008-05-26【生效日期】
2008-05-2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煤综〔2008〕11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支援全国抗震救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抗震救灾任务十分艰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客观要求,更是保障全国抗震救灾和经济工作大局的要求。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和煤矿企业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一手抓好抗震救灾、一手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要在抓好停产煤矿恢复生产安全工作的同时,抓好生产矿井的安全监管;一定要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从支援全国抗震救灾的大局出发,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认真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在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基层、坚守一线,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为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保障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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