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需处理好六种关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着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对解决“三农”问题提出的新要求。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应该重点处理好六种关系,努力推动“三农”工作上新台阶。
正确处理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关系。乡村与城市相伴而生、相互发展,是一个紧密联结的命运共同体。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镇化战略能够有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反过来,乡村振兴也是城镇化的必然结果和成功标志。而这其中人的现代化是最关键因素。因此,我们一方面要传承走南闯北、安营扎寨的奋斗精神,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就业创业、落户定居,全面融入城市社会;另一方面,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同时制定市民下乡、能人回乡、青年返乡等扶持政策,形成双向流动机制,构建新型城乡工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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