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交通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5则范文

河北省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保证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造成的错案和执法过错,依照本条例追究责任。

第三条错案和执法过错,是指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做出错误的裁判或者处理决定。

第四条追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责任,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以执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活动,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应当以身作则,严格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避免和减少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发生。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六条法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和申诉,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

(二)办理的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错误的;

(三)办理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裁判结果全部错误或者部分错误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错误处罚和处理决定予以维持,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正确处罚和处理决定予以否定的;

(五)滥用强制措施,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六)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涂改、隐匿、销毁证据或者出具错误鉴定的;

(七)超审限,越权办案的;

(八)拒不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

(九)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

(十)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条检察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予立案侦查,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

(二)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不决定逮捕,或者应当起诉而不予起诉的;

(三)对不应当逮捕的人决定逮捕、批准逮捕,或者不应当提起公诉而提起公诉的;

(四)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不依法提起抗诉的;

(五)对于侦查、审判、监管、看守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不予监督纠

正的;

(六)滥用强制措施,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刑讯逼供的;

(七)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涂改、隐匿、销毁证据或者出具错误鉴定、勘验结论的;

(八)超期限,越权办案的;

(九)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

(十)其了违法行为

第八条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予立案侦查,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


(未完,全文共3387字,当前显示110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