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安排
2013年医改工作安排
为落实2013年全市改革工作会议和全市医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深圳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府函〔2012〕204号),特制订2013年医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组织管理体系。
1.进一步健全“两级架构、三级管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公共卫生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张丹同志牵头,疾控处、妇社处、卫管处、各区负责)
2.健全社区公共卫生片区责任制,增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张丹同志牵头,疾控处、妇社处、卫管处、各区负责)
(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全面落实已经实施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对象覆盖范围。(张丹同志牵头,疾控处、妇社处、卫管处负责)
2.逐步新增6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流感疫苗、梅毒防治、小学生口腔龋齿防治、健康素养巡回讲座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张丹同志牵头,疾控处、妇社处、卫管处负责)
(三)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1.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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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完善医院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和政府财政补偿方面的长效机制,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张丹同志牵头,疾控处、妇社处、卫管处负责)
2.推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加强资金管理,完善考核制度。(张丹同志牵头,疾控处、妇社处、卫管处负责)
(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1.将健康行动融入相关社会政策,提高市民健康管理水平,推动健康城区、健康城市建设。(张丹同志牵头,疾控处、宣教处、各区负责)
2.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市民选择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张丹同志牵头,疾控处、宣教处、各区负责)
二、全面推进社康中心能力建设
(一)深入推进社康中心标准化建设。
1.优化社康中心网点布局,完善全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置规划。(孙美华同志牵头,妇社处、各区负责)
2.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各区进一步落实社康中心的业务用房、卫生装备配置,提高社康中心基础设施水平。(孙美华同志牵头,妇社处、各区负责)
3.进一步提升服务机构、服务队伍和服务项目的标准化水平。全面落实《深圳市全科医学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继续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活动。(孙美华同志牵头,妇社处、各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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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完善社康中心管理体制。
1.进一步完善医院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的建设,对于政府举办的社康中心,举办医院内实行相对独立的人事、业务、财务管理。(孙美华同志牵头,妇社处、各区负责)
2.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探索成立区级社区健康服务管理机构,推动社康中心一体化管理、连锁运营。(孙美华同志牵头,妇社处、各区负责)
(三)完善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
1.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内容和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健全家庭医生责任制工作制度。(孙美华同志牵头,妇社处、各区负责)
2.扩大家庭医生服务实施范围,年底前全市实施家庭医生服务的社康中心比例达到60%以上。(孙美华同志牵头,妇社处、各区负责)
3.加强家庭医生责任制绩效管理,开展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年度考核,签约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孙美华同志牵头,妇社处、各区负责)
三、大力推动社会资本办医
(一)完善社会资本办医政策。
1.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和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相关政策文件。确立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的原则,为社会医疗机构留下合理的发展空间,“十二五”期间规划的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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