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今年1—4月,全国国有企业收入和利润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5.6万亿元,同比增长17.5%;累计实现利润总额8274.5亿元,同比增长24.8%。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万亿元,同比增加1.3万亿元,增长18.6%,已连续3个月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累计实现利润总额449.9亿元,同比增长18.1%,主业盈利贡献明显增加。在6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举行的国企改革吹风会上,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向媒体介绍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阶段性成果。他说,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上下同心、锐意进取,从勾勒蓝图到层层落实,各项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当前,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完成,改革试点全面铺开,重大举措迅速落地,调结构转方式大力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国有企业经营发展总体呈现良好态势,为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据彭华岗介绍,各中央企业和各地紧紧围绕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有序开展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提高了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推动了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实现了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截至2016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到92%,其中,东方电气集团、中广核、上海贝尔3家企业全面完成了公司制改革,中国国电、中国一重、中国铁建、建筑设计集团、中国航信、武汉邮科院、华侨城集团7家中央企业二级及以下子企业全面完成改制。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改制面超过90%。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截至2016年底,中央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含参股)占比达到了68.9%,上市公司的资产、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在中央企业“总盘子”中的占比分别达到61.3%、62.8%和76.2%。省级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达到了47%。中央企业二级子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了22.5%。截至2017年3月底,126家省级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集团层面完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行业和领域,选择19家企业开展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现了向社会资本放开竞争性业务。越来越多的竞争性企业在混改中进一步调整股权比例,促进企业形成了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国资委已经明确了10户中央企业子企业作为员工持股首批试点,目前正在稳妥有序开展审计评估、确定外部非公有资本股东等工作。其中,国机集团所属中国电器院参与持股员工和民营资本股东已按要求完成出资入股,占公司总人数30%的453名员工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持有公司22%股份,入股金额共计7799万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17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以及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等目标任务;从理顺出资人职责、加强董事会建设、激发经理层活力、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规范了各个治理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依据。
截至目前,102家中央企业中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达到83家,占比超过80%;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已经达到417人,专职外部董事增加到33人。各省(区、市)国资委所监管一级企业中有88%已经建立了董事会,其中外部董事占多数的企业占比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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