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一、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出席证、列席会议的同志凭列席证,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或记者证进入会场、驻地。进入会场、驻地时,请将证件佩戴在胸前。各种证件应妥善保管,不得转让,防止遗失。如有遗失,请立即通知驻地保卫组。
二、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会议文件、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传抄和复制。不要携带文件到非会议场所,以防丢失。如有遗
失,请立即通知大会秘书处保卫组。会议结束时,请按照大会秘书处的通知要求清退有关文件。
三、会议期间要严格请假制度,代表因事、因病不能出席会议时,必须向代表团负责人请假,代表团要及时告知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列席人员因事不能与会,不能由他人代替,并要向会议秘书处组织组请假。代表和工作人员临时外出时,应分别向本代表团负责人或会议秘书处本组负责人请假,并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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