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严以用权研讨会发言稿:严以用权要做到三到位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严以用权须“四敬”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严以用权须“四敬”
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是每个领导干部的一道必答题,也是一堂人生的必修课。笔者认为,要做到严以用权,就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到四个“敬”:
要敬仰法律。树立对宪法的信仰,做到依法用权,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首先,要依法获权。权由法定,一个权力主体享有哪些权力必须由法律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因此,要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所提出的“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得法外设权”的要求,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其次,要依法用权。权力执行者要树立法治观念,增强守法意识,公正文明执法。一方面,权力的行使过程要法治化,必须在法定框架、程序下进行。另一方面,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权力内容,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不可选择性执法,杜绝乱作为、不作为。第三,要依法决策。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所要求的,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通过法治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未完,全文共1926字,当前显示56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