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地方税务稽查选案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作者市地税局稽查局何静(网友虹转贴)
一、地税稽查选案的现状
(一)案件来源
目前我市地税稽查案件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
一是专项稽查。主要以省地税局每年的专项稽查计划为主,并结合我市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如各税结算、发票大检查等中心工作,拿出小部分行业进行全行业的专项检查。专项稽查户2000-2002年分别占总稽查户的27%、27%、38%。2002年专项稽查占比重较大是因为上半年结合各税结算和所得税汇算,对全市房地产行业进行了全面的稽查,并根据检查出的甲供材情况,对建筑安装业进行了延伸性的专项稽查。因此2002年的专项稽查不仅在户量比重较大,其专项稽查的查补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重也是历年最高,为40%,而2000年、2001年专项稽查收入的比重仅为26%、18%,始终低于户的比重。
二是举报案件。举报案件除市、县两级举报中心直接受理的来人来信举报案件外,还包括省、市局等上级机关交办的举报案件和国税等部门转办来的举报案件。举报案件占总稽查户的比重不大,2000-2002年分别为6%、6%、8%。举报案件因社会公众的税法意识不断提高,受理案件数不断上升,案件来源渠道也越来越广泛,但案源质量普遍不高,其查处受举报人个人素质和提供线索的详略情况影响较大,所以举报案件户的比重虽然在上升,但举报查补收入占年查补收入的比重却逐年下降,分别为4%、3%、2%。
三是分析选案。分析选案通常是两个方向、两个结合。一是充分利用征管部门的纳税资料,对其中的零申报户、异常申报户、亏损大户进行选案;二是收集稽查内部资料,对以前查处案件中发现的其他单位涉税违法问题进行延伸稽查的选案。在综合分析内外两方面纳税资料的基础上,一是结合市局各阶段的中心工作来进行选案,如对管理部门年度结算质量进行考核等;二是结合省、市局对稽查工作的考核要求进行选案,如考虑稽查面、入库率、结案率等各项指标。年底选案注重户型的大小和户量的多少,在完成了稽查面后,选案的户型就相对偏大而户量较小,稽查面不足时选案户型就相对小,户量相对多,等等。
(二)选案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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