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反思
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城镇化的关系
廖翼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次五中全会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中,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的新起点。
一: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关系
(一)。本质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国城镇化大战略的一个重要补充或者重要组成部分,一是目标趋同。城镇化最终目标是要促进城乡之间的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同步及经济发展的协调,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四个融合”,即城乡人口、政治、经济、文明融合,以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通过新农村建设,改变农村社会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劳动力结构及城乡小城镇发展模式,以实现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化。城镇化的对象是农民,将城市扩散到农村,满足农村城市生活条件或要素。从城镇化的发展历程来看,随着城镇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城镇化水平会相应得到提高,又带动农村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农村最突出的矛盾就是人多地少,几亿农民难以靠种地富起来,解决“三农”问题,从根本上讲确实需要推进城镇化。城镇化水平的提升,最直接的效应是比较快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最后实现城镇—乡—村一体化。农村的发展,农村产业的扩大,农民富裕程度的提高,为城镇化奠定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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