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反思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甘肃小城镇发展研究
小城镇,是区别于大、中城市和农村村庄,具有一定规模、主要由从事非农产业生产活动的人口所聚居的社区。是一定区域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通过土地、劳动力、技术、资金等要素在镇区内聚集,形成区域核心,并对整个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辐射作用,以促进区域经济更大、更快地发展。它介于城市和乡村之间,是连接城市和乡村的纽带和桥梁,在经济性质、人口构成、文化特征等方面处于城市和乡村过渡状态,具有乡村和城市的双重性。这种双重性决定了它在城乡交流、特别是城市先进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向乡村扩散传播过程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一、优先发展小城镇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繁荣农村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面对不断出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和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集中的局面,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选择。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小城镇。实践证明,小城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只有龙头发展好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有巨大潜力和发展前景。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当前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统筹城乡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发展小城镇是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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