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
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持久深入扎实地推进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促进省级局认真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职责,实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切实加强对行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有效监管,进一步推动行业注重自律课题的解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评价、正确引导的原则,确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充分体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有效监管的要求,推动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局对各省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情况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评价形式。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制订、完善、执行情况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实际效果。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方面的考核内容根据国家局有关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工作要求和《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确定。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际效果方面的考核内容根据各省级局—1—
辖区行业内部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情况确定。
具体的考核内容见附件。
第三章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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