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共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徐州医学院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确保开放目标实现,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以创造较好的科学研究环境和实验条件,使其逐步发展成为能代表我校学术水平、实验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实验研究基地、学术活动中心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验室要能够聚集人才,努力争取在学术上或在促进技术进步方面有重大贡献,不断提高科研能力,逐步成为在本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实验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实验室规则
第二条为了保证实验室人员安全和顺利开展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则:
1.实验室里应保持整洁,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在工作区内禁止饮食、吸烟和存放食物。
2.工作台每天至少清洗一次,实验工作区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第三条进入实验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必须穿工作服(白大衣),时时注意保持本室卫生。
第四条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均应按操作规程操作,重要设备仪器,需经专人考核,考核通过方可使用。在操作仪器时,注意力要集中。违反操作步骤和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责任,损坏的仪器设备要酌情赔偿。
第五条实验结束后,将实验设备、仪表恢复原状,切断电源,关好自来水和风机,清理实验环境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中所借公用仪器,用完后及时归还,并做好记录,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第六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作好书面记录,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第三章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领导并组织完成本实验室的全部工作任务。负责制定本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检查其执行情况。
2.对实验室进行科学管理,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带领全室技术人员申请各级科研课题,组织课题的实施、总结及成果申报。
3.负责制定本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培养计划,有计划地对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1
术、外语及计算机培训。
4.负责对进入实验室做课题的研究生等进行指导。
5.负责定期召开实验室工作会议及科研研讨会。
第八条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实验室技术人员对实验室主任负责,服从其领导,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2.增强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并做好安全记录。
3.做好实验室工作记录,定期向实验室主任汇报,对实验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九条仪器设备管理员职责:
1.负责管理仪器设备帐目,做到帐物相符,标签到位。
2.贯彻执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拟订仪器设备的标准操作规程,指导其他人员正确使用。
3.做好仪器档案管理和实验室基本信息管理工作。
4.对调入或调出本部门的仪器设备负责办理调拨手续。
5.负责物品购置计划的执行、接货、验收、入库、领用、保管、入账、办理结算、报损、报失、报废等手续,建立仪器设备的管理档案,记录从购入到报废整个使用寿命周期中的使用、维护、检修、核验过程和结果。
6.认真研究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及有关资料,参加验收和安装调试工作,掌握操作条件和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
7.负责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及对外技术服务工作,并注意收集有关信息资料。
8.完成学校和实验室交给的其他相关任务。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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