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
xx年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动员
会讲话稿
各位代表、
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一项重要活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委同意,从今天开始,用一天半的时间,组织我区的70多名人大代表分四组对我区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情况、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社区文化场所建设和运行情况、农贸市场改造与管理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一次集中视察。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认真真地组织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今天下午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视察活动的具体部署、任务和要求,确保代表视察活动顺利开展。
出席今天上午动员大会的领导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同坤,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钟红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军、符仍辉、崔海萍、李传家,区政府副区长黄奕军、陈安妮、韩涛、邹伟国。
参加动员大会的人员有。参加本次视察活动的驻我区的省、市、区人大代表共70多名,受视察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服务代表视察的工作人员等。
下面,我就这次视察活动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人大代表会前视察的重要性
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既是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职责,也是代表依法履职,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基础。其意义和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体现。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工作进行视察。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是人民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个重要途径。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是一个职务,不是荣誉称号,更不是特殊公民。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必须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代表通过检查、视察等方式,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对于代表来说,参与视察活动既是权力,也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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