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预案
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为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区防火期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拟定麻江县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采取“打早、打小、打了”为原则。
二、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建设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的成员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办主任、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院长、县综治办主任、县教育局局长、县农办主任、县交通局局长、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县武警中队队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县粮食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乡镇企业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电信公司经理、县残疾人联合会会长、县统计局局长、县铁路护路办主任、谷硐火车站站长、县交通大队队长、县林业局副局长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各乡镇要建立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乡镇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要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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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村的护林和防火工作。
三、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落实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条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政府各年工作中重要日程,鉴定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奖惩兑现,按照分工原则,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要实行以划片分级管理,坚决落实“六长制”精神,即县长包乡镇长、乡镇长包村主任、村主任包组长、组长包家长、家长包小孩、老师包学生,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管理工作负责制。
四、森林防火期的划分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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