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摘要。城镇化是中国未来发展的新动力,城镇化要让农民享受红利,关键在于让土地流转起来。本文基于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对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市场化流转提出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城镇化,土地流转,劳动力转移
(注。湖北省中小企业2011年重点项目《湖北中小企业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系列问题研究》(wh2011001)阶段性成果;武汉科技大学2013年青年科技骨干培育项目《土地流转背景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阶段性成果。)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城镇化的发展离不开土地和农民问题。城镇化的发展需要从土地改革打开空间,城镇化要保护农民的权益,让农民享受到红利,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流转具有十分关键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不但是顺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也是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客观要求,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
一、城镇化与土地流转的关系
城镇化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它是指社会生产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集聚的过程,体现出非农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重,城镇化率越高,说明其工业化、信息化程度、现代化程度越高。当前,世界城镇化水平已超过50%,许多发达国家城镇化率高达80%以上,有的甚至超过90%。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已从1978年的17.9%上升到2011年的51.3%,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城镇化的进展伴随着农村人口、农村土地等要素的调整。一方面表现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的城镇化过程。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因此,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土地资源利用低效率以及土地撂荒造成的问题,就必须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所谓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建立,改变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两难状态,劳动力和土地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分离,解除了土地对农民的束缚,两大生产要素可以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集聚,进而推动了城镇化的进程。
二、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近十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迅速,城镇化率每年大约提高1个百分点。据统计,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2.07亿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2%,签订流转合同2259万份;累计有800多个县(市)、12000多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势头强劲,但也存在着流转市场体系不完善、流转程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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