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鞍政办%E5%8F

【发布单位】

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鞍政办发[2009]4号【发布日期】

2009-01-17【生效日期】

2009-01-17【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鞍山市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鞍政办发[200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08〕4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81号)精神,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成立鞍山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负责推动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协调指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审核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开业材料,对申报方案出具审核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统计汇总小额贷款公司数据、报表,负责信息披露。


(未完,全文共2140字,当前显示58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