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制度
2014年**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财政局、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不断加强镇级财政建设、积极培植新财源、强化镇级财政资金的监管,使我镇的经济实力得到了大幅提升,有力的促进了我镇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镇基本情况
**镇在**县的西大门,是由五个小乡镇合并而成的农业大镇,镇域面积34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8万亩。管辖18个村、2个社区,全镇总人口达7.5万人。2014年,全镇确定财政收入目标为10000万元,较上年实绩增长25%,净增2000万元。2014年初步预算可用财力为3070.2万元,在支出安排上体现新增财力倾向美好乡村、集镇建设与开发区建设等重点支出倾斜的特点,预计投入村级道路及美好乡村建设350万元,集镇建设300万元,园区建设450万元。截止目前,共建立健全2014年度乡镇财政资金档案6宗,涉及补助性资金3101万元,项目类资金2435.2万元,预算资金3070.2万元,开展抽查巡查工作60余次,积极落实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二、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主要做法及成效为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镇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
1、扩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镇财政将镇本级资金、镇集体经济收入、上级政府安排各类补助性资金、上级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
金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我们镇每一个单位的每一笔收支都是在镇财政严格的监管下完成的。2014年上级部门下达乡镇项目资金,各项补助类资金,我们镇各类支出达8606.4余万元,均纳入到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并将各项资金及时录入财政资金监管系统,以便于随时查询各项资金拨付情况。
2、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我们结合**镇的实际制定了《**镇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在工作中我们能严格执行《程序》的规定,要求每一笔财政资金使用支出,首先经主要领导同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分局对票据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镇长审批,最后到财政分局办理资金的拨付手续,由分局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上统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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