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安康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主要因素及治理对策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对策与途径(精品)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有效缓解“行车难”、“停车难”,是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顺应民声的重大决策。2013年是我省全面实施治堵工程的开局之年,全省上下坚持目标、任务、措施三重并抓,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治车、治路、治人三管齐下,多方联动、虚实结合、扎实推进,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模式,治堵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交通基础建设明显提速。至去年12月25日,全省新增专用停车位、地下空间停车位、公共自行车均比上年翻一番,治堵主要目标任务能够完成。
二是公交优先战略明显强化。各地从保障基础设施和路权“两个优先”入手,把公交优先作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根本出路。11个设区市公交分担率均有所改观。
三是道路交通管理明显改善。自去年3月1日开展集中整治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号行动”,至去年12月底,全省共查处重点违法行为371.8万起,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管控率”明显提高,许多探索性举措引起较大社会反响,如杭州交警部门“宣、改、管、治”齐头并进模式,绍兴“全警上路”治堵策略,温州交警部门“挂牌招才”治堵办法。
但是,当前我省治堵工作存在“三个不平衡”:
一是城市与城市之间工作进度的不平衡。有的地方个别项目明显滞后于全省平均进度。
二是突击整治与长期治理之间的不平衡。相比北京、上海、江苏等兄弟省市,上海提“治堵畅通工程”,江苏提“畅通工程”,我省较多地停留在应急治理状态,在管理体制、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和理论研究等方面均有待加强。值得关注的是,当前交通拥堵呈现出向中小城市和农村中心集镇加速蔓延的势头,不少地方对此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三是治堵效果与群众满意度之间的不平衡。
监督调研组认为,当前我省城市交通突出存在着四大结构性制约因素:
第一,规划布局不合理,单核城市发展模式成为城市交通的先天性制约因素——职住不匹配矛盾突出,“钟摆式”拥堵加剧;功能要素高度聚集,“向心式”交通问题日趋严重。
第二,路网结构不科学,快速路密度低、不配套成为城市交通的基础性制约因素——路网密度过低,等级结构尚不合理;立体交通严重滞后,过度依赖平面交通;停车位严重不足,很大程度制约动态交通。机动车与停车位合理比例通常为1∶1.2~1.5,但我省各地明显偏离,杭州情况更为严峻,只为1∶0.4。
第三,交通供求结构不对称,公共交通严重滞后是城市交通的瓶颈性制约因素——私家车增长迅猛,城市交通面临大考;公交优先尚未实现,难以承担交通流疏导主责。一是轨道交通严重滞后,“主动脉”作用缺失。二是brt等中等容量的快速公交建设滞后,普通公交汽电车吸引力不强,“静脉”功能难显现。群众对换乘不便、不准点等问题反映强烈,诱发更多人转向私人交通。三是出租车管理体制不顺,“血管”功能不健全。各地还未真正把出租车纳入城市公交发展战略,层层转包、“份儿钱”等带来的劳动关系复杂、司机队伍不稳和拒载、打的难等问题突出。四是城市公共自行车尚未在全省普及。
第四,交通治理结构不成熟,分散式管理、重末端治理成为城市交通的重要制约因素——管理主体多元,协调难度较大;偏重末端管理,存在人为添堵因素;交通法规尚不健全,公民守法意识不强。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监督调研组建议,治堵应着眼于改革创新,着手于“五个强化”,着力于“五种水平”的提升。
一、强化路网建设,着力提升交通规划引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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