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城镇建设之我见
民族乡城镇化建设之我见——
以四川省石棉县民族乡小城镇建设为例
王笋
摘要。民族乡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重要补充,民族乡小城镇化是我国城市化的组成部分。民族乡建制为民族镇是民族乡小城镇建设的必由之路。本文以四川省石棉县民族乡的城镇化建设为例,投射出我国众多的民族乡在城镇化建设中面临的困难,以及怎样解决的课题。
关键词:民族乡城镇化建设石棉县
民族乡是我国特有的、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是解决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问题的一种较好的政治形式,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必要补充形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已成为我国少数民族散杂居农村地区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小城镇是民族乡城镇化的途径,也是民族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族乡的小城镇建设面临一系列问题:对民族乡小城镇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民族乡自身不具备建制为镇的条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民族镇的法律地位等。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民族乡的小城镇建设问题显得更加尖锐和现实。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诸如赋予民族镇以民族乡同等的法律地位等有效措施,加快民族乡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只有如此,民族乡才能顺利实现城镇化,保
障众多民族乡的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进而顺利实现现代化。
位于四川省西南部石棉县,西邻甘孜藏族自治州,南邻凉山彝族自治州,有汉、彝、藏等14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众多。著名民族学家李绍民老师曾说过:石棉县处于“藏彝走廊”的结合部,藏族文化与彝族文化等民族文化像石棉的自然资源一样丰富。”因此,1986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为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石棉县辖1镇、1个街道办事处、15个乡(其中10个民族乡),分别是:安顺彝族乡、先锋藏族乡、蟹螺藏族乡、回隆彝族乡、擦罗彝族乡、栗子坪彝族乡、新民藏族彝族乡、挖角彝族藏族乡、田湾彝族乡、草科藏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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