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经验做法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唐山市政府的重要职责。2011年度,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将这一任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的原则,扎实开展各项法制工作,积极为全市的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办回顾全年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开拓创新,力求在新时期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
一、完善行政调解制度
行政调解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措施,是大调解联动机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行政调解可以使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合理的、彻底的解决纠纷矛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我办采取了下列措施:
1、制定指导性文件,开展行政调解指导工作。我办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已作为全市行政调解的纲领性文件印发全市执行,为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确保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分管领导、调解人员队伍完成行政调解工作。
2、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为解决行政调解在“三位一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调解体系中的“短
板”问题,我办已推动各县(区)市、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共649个单位完成了行政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和行政调解室的设立工作。各单位基本设立了行政调解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市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已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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