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移交程序
北海市报送移交工程竣工档案
目录及说明
按广西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我馆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接收工程档案资料清单,望各档案资料报送和移交单位按照清单目录的排列顺序整理好档案资料,按时报送移交我馆。
工程竣工资料按五部分收集、整理: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建设单位形成)
一、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形成)
三、施工文件(施工单位形成)
四、竣工图(施工单位形成)
五、竣工验收文件(各单位形成)
注:
1.工程档案资料最后由建设单位总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2.报送资料必须是原件。
3.未经城建档案馆预验收、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的工程,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第一部分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l.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单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6.专家建议文件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材料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3.拆迁意见、协议、方案等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5.划拨建设用地文件6.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4.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5.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条件通知书6.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7.有关行政部门(人防、环保、消防、
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
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
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8.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
审批意见
四、招投标文件
1.勘察设计承包合同2.施工承包合同3.监理委托合同
五、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2.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或年度
计划项目表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
六、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2.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3.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第二部分
监理文件1.监理规划①.监理规划②,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3.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4.进度控制
①.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②.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5.质量控制
①.不合格项目通知
②.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6.造价控制
①.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7.合同与其它事项管理①.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②.合同争议、违约及处理意见③.合同变更材料8.监理工作总结①.工程竣工总结②.质量评价意见报告▲第三部分
施工文件
一、建筑安装工程第一部分
开工前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的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
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主体结构分部检验质量验收记录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未完,全文共6754字,当前显示14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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