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法院执行机制创新工作情况汇(确定稿)
宁阳法院执行机制创新工作情况汇报
仲军
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中院和各县市区法院领导来我院指导工作,下面我受刘院长的委托介绍一下我院执行机制改革创新情况:
一、基本概况介绍
1、宁阳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
宁阳乃泰山之阳,圣人故邻。早在7000多年前的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就有人群在这里休养生息;上古属少皞之墟,西周初称郕国。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臵县宁阳,距今已2200多年的历史。
闻名中外的大汶口文化最早发掘地就在境内的磁窑镇堡头村,亦称“堡头文化”;西汉“大夏侯学”、“小夏侯学”的创始人夏侯胜、夏侯建,东汉“建安七子”之一的刘桢均都是宁阳人士。
县内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2009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74.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6.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25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364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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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阳的地理区域状况
全县总面积1125平方公里,辖3乡9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560个行政村(居),81.4万人。
3、执行机制创新前的执行机构及人员状况
我院于2000年12月成立执行局,当时执行局下设执
一、执
二、执三三个实施庭,配正副局长各一名,内勤一名,三个实施庭每庭七人,共有24名干警,负责全县所有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行政庭负责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2008年3月份,我院进行执行体制改革,制定了《执行案件操作管理规程(试行)》,在原来三个实施庭基础上增设了裁决庭,将执行权分离为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执行
一、
二、三庭负责具体案件的执行;裁决庭负责案件登记、微机输入、转办、执行异议审查处理、强制措施审批、司法统计、调研信息、信访接待、行政管理等综合性事务。通过两年来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执结了一大批陈年积案,特别是假日执行的做法,2008年7月1日的《人民法院报》作了专题报道。
4、人民法庭设置及职能变化
全院共设7处法庭,分别是城关、泗店、葛石、茅庄、伏山、磁窑、华丰法庭,从2000年12月成立执行局后,法庭不再执行案件,并且将正在执行的案件全部移送至执行局执行。
二、我院执行机制改革的背景
1、上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的要求。最高法院于2009年7月17日下发了43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2—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负责人由院长或其授权的副院长担任,执行局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指挥中心办事机构设在执行局,并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快速反应力量由辖区法院的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组成,下设快速反应执行小组,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采取执行行动。
3月10日,中院在我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会议议题是传达贯彻落实最高法院43号文件,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快执行体制改革步伐,尽快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大力推行科学执行模式,积极构建分权制约与分段集约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我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
(1)地域特点。作为宁阳地域特点是东西长、南北短,东西长约100公里,从县城到最东部的东庄乡需一个半小时,而且有的路段非常难走,这种地域特点客观上增加了执行成本,耗费了司法资源,有时跑几趟找不到人,把时间都消耗在路上,降低了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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