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法院执行机制创新工作情况汇(确定稿)
法院审判执行机制的创新与完善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探索出了集中执行、集
中查询、曝光执行、执行听证、分段执行、执行对话、执行考评等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方法或措施制度,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化和拓展了执行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有的还为立法或决策所吸收肯定。比如,新民事诉讼法吸收了曝光执行的做法,规定了可以将不履行义务的信息予以公布,并提高罚款金额、扩大拘留对象以加大执行惩戒力度。执行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不仅为执行立法和决策提供依据,而且极大地推动了执行改革的发展,也为执行改革的继续深入创造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一、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的挑战与困难
在各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配合下,经过多年的努力,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传统执行中“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执行标的物难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依然存在不少困难,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司法资源紧张影响执行效率
案多人少矛盾是法院各部门共同面临的难题,但这一矛盾在执行部门,尤其是在基层法院的执行部门显得异常突出。从原因上分析,一是执行收案数未见下降趋势,今年更是大幅上涨。二是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调整也使得基层法院执行案件数量明显增多。三是大部分法院的执行机构还要承担行政非诉执行任务,且这部分案件数量增长迅速。四是执行人员编制没有得到充实。五是有相当一部分法院执行人员数量没有达到中央11号文件规定的占全院干警编制总数15%的要求。六是有的法院执行保障不足,如没有固定的执行车辆或车况较差,不能提供出差经费,没有落实应有的补助等。这些因素的结合导致执行力量与任务明显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执行效果。
(二)避法抗法现象增加执行成本
由于当前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民众法律意识不高,加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使得近几年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现象凸现。有的被执行人在案件败诉后,或躲或逃,或转移、隐藏财产,或故意制造虚假债务;有的采取自伤、自残的方式阻止执行,或通过网络、媒体散布谣言干扰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干扰执行,围攻、殴打执行人员,个别地方还发生了对执行人员进行报复伤害事件。
(三)履行能力缺乏导致案件积压
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不高,再加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引发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竞争加剧,以及违规失信现象的存在导致交易风险增加,使得许多企业和投资者陷入困境,反映在民事执行上就是被执行人无力履行现象的骤增。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裁判生效后自行履行率低,大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任务不断加重;二是进入执行程序后,标的到位率不高,许多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仍然无法有效执结,导致执行积案数量不断增加,执行工作的包袱越背越重。
(四)执行行为失范影响执行公正
由于执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些地方执行权尚缺乏有效监督,执行权滥用、执行行为失范的现象还难以消除。执行行为失范主要体现在人民法院执行的不力不公上:有的执行人员受利益驱动,搞权力寻租,对案件消极执行;有的未能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措施不规范,不注重司法礼仪,工作效率不高;有的办案方法简单,办案方式粗暴,只顾把案件执行到位,忽视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执行行为失范的存在使得部分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债权难以实现,影响民事执行功能的发挥。
(五)法律制度落后制约改革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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