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汇报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暨政务管理
工作汇报
(2012年8月2日)
尊敬的李主任、市中院的各位领导:
李主任一行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是对我院工作的重视和关怀。在这里,我代表鄂前旗法院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对市中院政治部李主任一行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我院工作开展情况做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法院队伍建设是确保审判工作实现公正与高效的根本,一直以来备受人民群众的关注。近年来,鄂前旗法院领导班子励精图治,始终将队伍建设放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上,毫不放松。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主题,坚持从严治院,狠抓规范化建设,以制度约束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队伍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
一、鄂前旗法院队伍基本情况
鄂前旗法院共设有12个内设机构,下设3个基层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干警53名,(政法专项编制干警51名,地方事业编制2名,编委核定编制68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4名,工勤编制4名,现有空编15人)在编干警,男性34人,女性19人,蒙古族30人,汉族22人,其他民族1人。在编干警中,现有法官32名,法警10名,助理审判员7名。在编干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47人,占干警总数的
189%。全院在编干警共有科级以上干部43名(其中处级1人,正科级19人,副科级13人,主任科员2人,副主任科员8人),占干警总数的81%。专业背景为政法类的干警有41人,占干警总数的77.35%。全院有党员26人,占全体干警的49.10%。干警年龄结构为:35岁以下7人,36到45岁23人,46岁到55岁18人,56岁以上3人,总体来说年龄结构偏大。
二、队伍建设情况
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开展好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今年以来,我院按照“政治建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公信立院”的建院方针,努力创新管理机制,加大队伍管理力度,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抓建章立制,加强队伍管理
一是靠规范的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建立和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务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审委会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凡是事关法院全局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的部署、干部推荐任免、奖惩等事项,都提交班子集体讨论通过。二是大胆创新,实行法官承诺制度,法官结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向庭长承诺,庭长向分管副院长承诺,分管副院长向院长承诺。通过承诺制度将目标考核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到人,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进一步提升了法官的责任意识,确保
2了制度实施不走过场,取得了良好实效。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审务管理。我院坚持向科学的管理要效益,充实了审判管理人员、加强物质保障,建立健全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质效管理、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监督指导等审判管理制度并汇编印发《审判管理制度》一书,实行扎口结案,并且每月由审判管理办公室会同政治部、纪检督察室对审判质量、效率和行政管理进行通报,通报到庭室、通报到个人,且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我院的审判质量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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