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地质预报制度1
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矿井防排水保障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强化矿井防治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划分
煤业公司技术(地测)科职责:
(一)负责水害、水情预测预报日常工作,制定并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二)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三)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编审并向公司安检部、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地测防治水部上报备案。
(四)负责督促施工按照水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五)负责施工队组织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施工工作。
调度室职责:
(一)负责井下采掘开工作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二)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通风科职责:
(一)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二)负责复采区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监测,保证超前探放水工作正常进行。
施工队职责:
(一)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落实执行。
(二)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工作。
(三)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技术科汇报。
二、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水害预测预报的依据:
(一)根据《水文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采空区等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二)根据现有井巷工程排查探明的地质构造,井田范围内主要是落差≥3m的断层、直径≥25m的陷落柱、褶曲、冲刷带和报废矿井井筒及采空区积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三)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及采空区的积水涌水量进行预测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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